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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务公开制度: 公开时间:每季度末向居民群众公布一次。 公开形式:通过居委会设置“居务公开栏” 居委会干部会、居民小组长(楼长、楼栋长)会、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公布。
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季度居委会的工作情况; 居委会财务收支的底数以及本季度居委会财务收入支出的具体情况; 再生育人员名单,征收入社会抚养人员名单;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社会福利工作张榜的工作内容; 救实、救济、群众筹款等物及发放情况; 定期救济享受人员详细情况; 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 其他与居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 执行与监督: 社区居委会负责居民公开的组织实施,自党接受居委会党组织和居民代表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设以及投诉,居委会要高度以重视,及时查处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公开与管理: 公开前将公开的事项经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居委会成员核准情况,公开时,对内容、形式必须规范,让群众能看懂,公开后,要作好意见的收集反馈,让居民代表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