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首页 中心快讯 网站专题 公告公示 民生速递 热线回音 你求我需
 
关注8890 生活服务 政务频道 市民休闲 社区网 社区论坛 文明创建
当前位置:首页 -> 沐萧社区 -> 社区居务 -> 正文
乐清市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户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公示
乐清市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住房
困难户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公示
一、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启动我市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工作,根据温州市、乐清市有关住房保障体系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下列情况不得申请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1、将原住房转让、析产、赠与未满三年;
2、住房已被列入旧城改造;
3、已安置解决的住房特困户;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
5、已申请参加集资联建或以房改优惠购建过住房;
6、共同居住一处住房,户口分立未满三年;
7、直系亲属有住房可以居住的;
8、其它不符合申请住房租金补贴情况的。
 
申请人公示名单附
 
 
公示期限为7日。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列入享受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象,并予以发放租金补贴。
 
 
 
 
 
沐箫社区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版权所有 © 乐清市8890市民服务中心主办 乐清市8890市民服务中心网络技术部管理维护
WWW.8890.GOV.CN [中文域名:乐清市8890市民服务中心 8890]
求助服务热线:0577-61888890 传真:0577-61888896 浙ICP备06012302号 网站管理员信箱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您是本站第  位客人!